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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根士丹利投资蒙牛:对赌成功经典案例,风险与制度剖析

摩根士丹利投资蒙牛:对赌成功经典案例,风险与制度剖析

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蒙牛是我国“对赌”成功的经典案例。

在商业投资界,“对赌协议”一直备受关注。若协议顺利实现,各方皆能喜形于色;但若协议未能如愿,则可能引发全面的损失。接下来,我们将通过具体实例,对“对赌协议”的深层含义进行深入分析。

蒙牛:对赌经典之作

2001年年末,成立未满三年的蒙牛乳业初露锋芒,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对其未来发展有着精准的预判,主动与其建立了联系。进入2002年6月,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在开曼群岛注册了一家开曼公司,而蒙牛方面则注册了银牛公司。随后,双方各自出资1美元,共同购得开曼公司一半的股权,并以此为基础成立了毛里求斯公司。在十月,三家机构斥资2597万美元,顺利取得了开曼公司90.6%的股份,并且掌握了49%的投票权。作为这笔交易的对价,他们最终获得了大陆蒙牛乳业66.7%的股权。

业绩对赌协议

2003年,摩根士丹利等机构与蒙牛签署了“可换股文据”的协议,并确定了每股0.74港元的换股价格。为了追求业绩增长带来的增值,双方额外签订了一份对赌协议,该协议以业绩增长为条件。若蒙牛未能达成业绩目标,管理层需赔偿约6000万至7000万股的股份;而若业绩达到预定目标,机构将相应地给予股份奖励。最终,蒙牛的表现赢得了广泛的认可。在换股过程中,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成功地将股价推过了6港元的重要关卡。这次赌局的结果,让所有参与者都实现了利益的增长,成为了资本市场上的一个典型成功案例。

对赌特征体现

资金注入完成后,投资方仍掌握着原始股权的主导权,以摩根士丹利为代表的一些机构,在开曼公司的股份中占据了不小的比例。尽管风险颇高,这些机构仍有将数千万股转交给管理层的可能性。然而,蒙牛团队通过不懈努力,圆满达成了业绩目标,不仅稳固了股权地位,还赢得了机构的认可与奖励,既获得了资金支持,也增强了在市场的竞争力。

俏江南:对赌失败之殇

俏江南与鼎晖创投签订了一项投资合同,合同中涉及到了“对赌协议”的相关条款。如果没有特殊情况,俏江南在2012年的年底可能难以顺利完成上市。在这种状况下,鼎晖创投有权利回购股份并结束投资。另外,也有人认为,张兰可能存在失去公司管理权的危险。2012年春节将至,证监会公布的名单中,俏江南的首次公开募股审查被取消。自那以后,俏江南的经营状况开始出现下滑。

经营困境突显

自2013年初开始,俏江南面临了挑战,许多分店由盈利转为亏损。这次赌约的失利,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阻碍。这或许是因为扩张策略和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,导致企业未能实现上市目标。这一情况充分揭示了赌约协议带来的巨大压力,提醒企业在签署赌约协议时要慎重考虑。

对赌制度现状

在我国资本市场,尚无针对“对赌协议”的明确管理规定。蒙牛等公司通过此类协议取得了成功,但俏江南等公司因之遭遇失败的情况也时有发生。在企业和资本方签订对赌协议的过程中,双方仍旧主要依赖各自的约定和协商。因此,企业在权衡利益与风险时必须格外小心,投资者则必须对企业价值做出严格的评估。

在企业签订所谓的“对赌协议”时,有哪些要点是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?这个问题,欢迎各位在评论区进行交流。若这篇文章给您带来了思考,别忘了给它点个赞并分享给更多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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